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民工兄弟网   > 新闻中心 > 新闻要闻
四川治理农民工欠薪做法获全国推广
〖发布日期:2016/6/17 8:45:49〗 〖点击量:

    1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治理农民工被欠薪,四川推行以源头治理为主,形成抓纲带目,全程治理体系,其中,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的创新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借鉴,将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2015年我省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6.7亿元,全省人社部门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75件,公安机关立案209件,法院判决2件,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从2013年起,我省建立主管部门对源头性问题的善后处理责任,调动了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特别是2015年,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建成以部门、企业、地方三大责任为纲,以执法、监管、协调、应急、打击等多种手段为目,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治理体系,建立起部门监管的欠薪处理责任制。对于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欠薪案件,以及工程经济纠纷,交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我省还建立起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明确总(专)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支付责任以及对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用工施工的直接管理责任。

  “我省还推行了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说,我省还明确了属地责任,确保欠薪问题解决在当地。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应保持常态长效,除了日常巡查,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在每季度集中半个月时间,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和曾发生过欠薪的其他企业进行排查,并在岁末年初欠薪问题集中凸显的时间节点,以工程建设项目和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加工、住宿、餐饮等企业为重点对象,集中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