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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 这些要扶持
〖发布日期:2016/5/17 15:07:50〗 〖点击量: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办发〔2015〕47号文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激发输出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试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按照聚焦重点、滚动实施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园区资源整合。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通过PPP等多种方式,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聚集生产要素,完善配套设施,降低创业成本。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用地支持、税费、租金减免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用电用水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入园创业、集群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依托股权众筹投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二)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地区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县、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提高中小城市、小城镇通行能力。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改善基层互联网创业基础条件。依托物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鼓励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政务服务大厅等拓展、整合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服务功能,全面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服务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整合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围绕产业聚集发展链条,建设返乡创业服务孵化设施。

  试点采取三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基础上,优化、提高政策支持效果。

  二是加强项目引导。对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物流转型升级项目、宽带乡村工程等予以支持引导。试点地区按照盘活存量、补足短板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和衔接,统筹申请专项建设债等项目支持。

  三是组织渠道对接。开发符合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需要的培训课程,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实施“公益创业培训课程免费下县乡”活动。组织召开返乡创业圆桌座谈会,集中梳理各地促进返乡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政策设计到实际执行的渠道。

  (摘自《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