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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务工受伤 法院登门审理
〖发布日期:2016/4/20 14:44:56〗 〖点击量:

    4月18日上午,正阳县王勿桥乡李庄村来了几名法官,只见他们径直来到村民李某家中,在其小院中间摆上桌椅,当场审理起案件来。村民们很是好奇,纷纷前往看个究竟,一时间小院挤满了旁听的村民。

  52岁的村民李某每逢农闲时便会在附近的工地上务工,去年12月12日,李某跟随包工头张某在一处工地粉刷墙面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经诊断为尺桡骨远端骨折,左肱骨髁上骨折。李某住院一个多月,仅医疗费就花了3万余元,后期的治疗费用还需一笔不小的数目。事发后,包工头张某先后支付了李某前期的部分医疗费用共计1.1万元,而对于其他费用却拒绝支付和赔偿。李某多次找张某协商无果,只好一纸诉状将张某告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接案后,正阳县人民法院很快就组织人手对案件进行先期调查。在此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当事人李某因受伤行动不便,出席庭审十分困难。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宣传普及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又考虑到被告人张某的建筑工地离李某家不远,原被告双方进行充分辩论较为方便,于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巡回法庭移至李某家中审理,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经过3个多小时的双方辩论和审理,法官认为事实十分清楚,只是双方在赔偿款一事上存在一些分歧,随即对案件展开了调解。最终,张某答应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费用3.7万元,李某同意后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至此本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