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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应有常态机制
〖发布日期:2015/12/23 9:29: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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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常州日报》报道:钟楼区北港街道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在辖区工地推行“一账一卡”制度,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目前辖区6个工地均推广执行,收效明显。

  在农民工工资屡屡被拖欠,且类似情形年年存在的情况下,在北港街道出现的“一账一卡”制度,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发放,明显是一种值得点赞的进步。

  建立一项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制度并不容易。特别是在农民工从业的相关建筑行业,其企业管理不善、层层分包工程甚至承包人挪用工资性工程款等问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要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是多部门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共同发力的结果。

  劳有所得、按工付酬是理所当然之事。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这是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用工以及付酬规则的遵守。

  农民工也是劳动者,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工资报酬等的规定,也基本都是按月结算的。比如《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惩治恶意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有常态化机制。一是应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独立核算和审批管理,要求用工方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将农民工工资单独进行核算,做到足额、到位,而相关审批部门在工程审批时,应将农民工工资的预算情况进行重点审核。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门发放平台,采取“用工单位出资,劳动部门负责过程监督,银行账户统一发放”的形式,让农民工领工资的时间固定化、程序规范化。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监管平台,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另外,还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引导他们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保障农民工工资到位还需树立协同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应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同时,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有需求的农民工维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尤其是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