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贡献工会力量
徐留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包括工会工作在内的群团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广泛宣传宣讲,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一系列工作计划和部署,扎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决策部署,把牢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决定》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对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作出重要部署。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只有坚持自觉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工会工作才能方向正确,工运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才能夯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
工会组织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永远保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上来。健全完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在年度计划中明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各项措施,在党组、书记处的周例会上专题报告、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健全完善学习研究、会议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度。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宣讲活动,把“大学习”的课堂搬到工厂车间、生产一线,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坚定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画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同心圆。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决定》重点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5方面,着力完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工人阶级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也是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力军。
工会组织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探索创新新产业、新业态竞赛活动形式。聚焦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围绕关键共性、前沿引领、现代工程、颠覆性技术,实施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建设工程。改进竞赛组织、运行方式和体制机制,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联盟建设,开展跨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完善激发职工群众创新创造活力机制,持续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深化全国“红旗杯”班组长大赛,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支持全面创新的决策部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全会对进一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部署,明确提出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要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重大改革,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方面,是工会必须落实的改革任务。
工会组织要对标对表全会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出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动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打通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推动完善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政策。落实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健全工匠学院培育体系,开展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联盟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成长为一流产业技术工人。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决定》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切实提高维权服务质量,增强职工群众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获得感。
工会组织要围绕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改革中积极建言献策,把职工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反映到改革政策制定中。开展“工会帮就业”行动,加大帮扶力度,为失业、下岗、转岗职工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服务。突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工作,按照“全总统筹、地方落实、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的工作原则,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推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实施工会驿站“新双15工程”,建设15%的最美驿站、打造15%的24小时智能化驿站。扎实做好工会根治欠薪专项工作,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健全民主和法治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用两个部分分别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基层协商制度化平台;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这些要求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工会组织必须抓好贯彻落实。
工会组织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涉及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扎实开展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积极推行“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专项工作,用好管好工会法律服务智能化系统“工会法务云”。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各级工会联动、职工需求带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厂务公开新模式。推动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完善职工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更好发挥“12351+”、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等作用,着力打造新时代“工会枫桥”品牌,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的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中央交给工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落实全会提出的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求,把工会改革和建设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中去思考谋划落实,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效能。
工会组织要始终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更好适应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需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加大建会入会、优会强会力度,突出加强工会建设,推动新业态产(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以服务亿万职工群众为落脚点,加快工会数智化建设步伐,打造“架构先进、实时泛在、AI原生、标准统一”的工会智慧服务终端——“职工之家”APP,最大限度提升覆盖面和渗透率,实现工会服务职工“一端通享”。突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完善工会机关干部基层蹲点和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培养,引导他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实际行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旗帜》2024年第10期;作者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