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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连众调”聚合力 多元化解有成效
〖发布日期:2024/6/6 8:51:22〗 〖点击量:

原标题:大连形成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机制(引题)

“连众调”聚合力 多元化解有成效(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吴庆国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该市首批“连众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发布的12起案例,既有发挥“连众调”工作机制作用高效化解劳动纠纷的调解案例,也有涉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裁判案例。这是大连持续推动“工会+人社+法院”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取得的新成效。

今年1月,大连市总工会、市中院、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建立大连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基层相关部门强化争议多元处理,建立“连众调”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协商和解、做实多元调解、强化联动体系,着力在主动靠前服务、构建共治格局、创新服务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2023年10月起,金普新区总工会加强与法院、仲裁院合作,联手新区司法局、新区人社局、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搭建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多元解决平台,建立集调解、仲裁、审判于一体的争议解决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新区一家企业近几年来接到的生产订单严重不足,到2023年11月已陷入生产困境,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也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和配套企业的服务费。投资者决定将公司破产或提前解散,37名职工找到工会求助。

新区总工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职工们一致同意,决定运用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同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发区法院联合进行多元调解工作。先期,新区总工会援助律师反复与企业投资方、企业订单客户沟通协调,争取到了企业现有的资金、订单加工费以及关联企业提供的特别慰问金等调解款项。后期,在新区总工会、新区仲裁委和开发区法院三方联合调解下,企业投资方同职工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由新区仲裁委当场制作完成仲裁调解书,开发区法院作好后续执行立案及强制执行的程序安排。37名职工最终拿到被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64万余元。

这是大连充分运用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实现“调裁诉一体化”的典型案例之一。在大连,各相关部门形成矛盾联调、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还在法院和仲裁机构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室。

“连众调”工作机制自今年初建立以来,市法院委托工会调解265件,同比增加97.76%,调解成功49件。

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

“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舆情监测和研判,发挥多部门协调联动作用,推动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化解,既节约了职工维权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大连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部长张军认为。

自2022年3月起,甘井子区某公司拖欠全某等7名司机工资,全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合计13万余元。区总工会驻派区仲裁委的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7名司机和公司负责人分别取得联系,针对每名职工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调解方案,与公司展开谈判与协商。最终,公司分别与7名职工在仲裁阶段达成了调解方案。

“连众调”工作机制建立后,更加明确了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充实工作力量、实现端口前移,推动工会法律服务触角向劳动争议易发多发领域延伸。

大连市总工会在充分发挥职工维权热线以及工会职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拓宽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的同时,继续加大签约律师在仲裁机构参与案前调解的派驻力度,及时指派工会维权律师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等服务。

大连市总工会联合市中院、市人社局,推行典型案例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意见书、调解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源头预防减少劳动人事争议。近两年来,大连市总办理法院、人社委托调解案件分别为1346件和1668件,积极帮助职工挽回经济损失。

“审理一案,调解一片”

记者了解到,大连首批“连众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对于指导企业用工实践,提高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的权威性、推动各类劳动争议源头化解,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切实减轻职工负担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其中,长兴岛法院运用示范性诉讼机制一次性化解劳动争议案件28件,实现了“审理一案,调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长兴岛法院运用示范性诉讼机制审理了应某某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一案。应某某为大连某单位后勤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单位未给其缴纳社保。应某某多次与单位沟通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速裁庭收案后,发现还有20多人亟待维权,经分析研判,法官按照当事人是否退休、是否自行缴纳社保等情形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初步案情报告,同时启动劳动争议案件联席会议机制,由法院牵头,召集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座谈,经过多次商谈最终达成解决方案: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未自行缴纳社保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已经自行缴纳社保人员及未自行缴纳社保但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应某某等人撤回起诉。

示范性判决作出后,法官继续通过多元调解、判后答疑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揽子”调解工作。“连众调”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大连市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判案例库,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有效化解提供参考指引。

据介绍,为推动“连众调”各项工作机制不断落地见效,下一步,大连各级工会组织将继续深化与法院和人社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实现法院和劳动仲裁的专业性与工会工作的群众性有机结合,推动更多劳动人事争议源头化解。

责任编辑: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