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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企人才可“跳级”申报副高职称
〖发布日期:2023/2/20 9:11:27〗 〖点击量:

原标题:结合经济发展实际 服务人才职业发展(引题)

内蒙古:民企人才可“跳级”申报副高职称(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玉波)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为积极引领人才,引导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主战场,内蒙古重点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修订评价标准条件。同时,实施支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等重点企业发展职称倾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说,内蒙古积极培养人才,扩大人才规模、提升人才素质。“2022年为企业新设博士后工作站9家,内蒙古累计建成6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同时,内蒙古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高技能人才。”王立梅说。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等重大人才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围绕现代农牧业、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即时办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备案手续并首次开展企业引育人才奖励;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落地;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专项引才活动,赴知名高校定向引才,吸引一批科技项目和人才团队来内蒙古创新创业。

责任编辑:刘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