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20 1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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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农工发[2015]2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秀农牧民工和农牧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农工发[2015]1号)部署和要求,经初审,拟推选赵斌等22名同志为全国优秀农民工,乌兰察布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驻呼)等两个单位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0月9日17时前,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公正、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471-6606275、6606150、6606266(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601室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