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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有三大热点
〖发布日期:2017/1/20 9:25:33〗 〖点击量:

    因怀孕被辞退案件增多,违法解雇案件居高不下,

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渠道混乱——一份报告显示

二〇一六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有三大热点

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该中心2016年办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呈现出以下热点:因怀孕而被辞退的案件明显增多;违法解雇的案件居高不下;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渠道混乱。

  据介绍,从2005年成立至今,该中心在10年间办理了上万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从最初以建筑领域欠薪案件为主,到如今欠薪、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社保补偿、加班费等多种劳动争议并存,农民工法律援助发生了显著变化。

  因怀孕被辞退案件明显增多

  报告显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育龄妇女有了更多生育选择,但因怀孕而被辞退的案件也在增多。

  “我们中心在2016年办理的因怀孕而被辞退的女工案件就有11件,在这些案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女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以种种其他理由将其解雇。这表明,用人单位对于不得在女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明知的,因此才会变相找其他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声称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旷工;还有的以不给女工安排工作、调岗等方式强迫其主动离职,并且不给任何补偿。”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用人单位明知其解雇行为违法而仍然这样做,主要原因就是不愿意承担女工怀孕而带来的经济成本。比如,怀孕期间要给女工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不能安排夜间加班、孕期产检要按照出勤对待、生产后女工要享受带薪产假等,这些原本是法律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却成了单位“嫌麻烦”而将其辞退的原因。

  违法解雇案件居高不下

  该中心曾对2008年到2009年6月援助的农民工进行统计分析,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的案件占到总数的22.3%。然而,2016年该中心办理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80%以上都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过去单位解雇员工往往没有任何理由,而近几年来,用人单位从失败中学到了教训,直接解雇劳动者的越来越少,而以各种方式来迫使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越来越多。比如,单位通过强制调动工作岗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或者不给发工资的行为迫使其主动辞职,还有的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写‘辞职申请’后才能给其结算未发的工资或者扣留的押金,以此来达到名为辞职而实为辞退的目的,逃避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时福茂说。

  某知名洗衣液公司因与超市谈判破裂而要辞退16名促销女工,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安排女工长期待岗,每月支付基本生活费1000元。当女工在律师的指导下向公司提出限期安排工作的请求后,公司不得不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解除理由是公司为女工安排了外勤岗位,女工未到岗上班,属于旷工被辞退。

  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渠道混乱

  报告显示,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渠道混乱亟待解决。

  “建筑工人往往由包工头带领,在各个工地从事劳动。而包工头一般都挂靠某个建筑公司然后承包工程,这样一来,建筑公司与建筑工人之间往往不形成直接的劳动关系。正是由于包工头的存在,导致建筑工人在发生工伤后维权的渠道复杂混乱,既可以走工伤,也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而实践中司法部门的裁判也是各种类型的都有。”时福茂说。

  王彪在干活时被打磨机的碎片弄伤了眼睛,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包工头都推卸责任不愿赔偿。王彪起初想走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工伤待遇这条路,但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经过一裁二审三个阶段之后,都没有获得支持。后来律师改换思路,直接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包工头和劳务分包公司诉至法院,才帮王彪拿到了18万元的赔偿金。

  “由于实践中司法部门对于建筑工人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关系认识不统一,导致了类似的案件出现了不同的结果。”时福茂建议,如果由于包工头的介入而难以确定建筑工人与包工头挂靠的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应当允许工伤建筑工人可不经工伤认定程序,直接对包工头和违法分包的建筑公司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和诉讼。